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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广东省高州市厨师学校           乙方(学生):

  兹因乙方到甲方学习厨师专业技术,毕业由甲方按定向代培计划安排到单位工作。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对乙方负下列责任(归纳为十二大保证)
  1、保证有按简章所述的师资上课。
  2、保证有按简章所述的教学设备教学。
  3、保证有按简章所述的实习器材供乙方实习。
  4、保证乙方学好简章所列的学习内容基本理论和实践技术,如学习期满乙方自认未过关的可免除食宿费外的一切费用继续留校学习,直到自认满意为止。
  5、保证按简章规定收费,中途绝不加收任何费用。
  6、保证乙方学习期间在校内的人身安全,有安静的学习环境,生活、食宿正常。
  7、保证乙方实习期满合格毕业,并立即安排到委培单位工作。
  8、保证乙方到单位工作后成为正式员工并可迁移户口。
  9、保证乙方在安排工作时,不收一切劳务输出手续费。
  10、保证跟踪乙方工作8年以上,月工资按技术能力有2000-6800元,如乙方按能力达不到以上工资由甲方负责补足,乙方在8年内失业的甲方负责重新安排;8年后如愿意可继续留任单位工作。
  11、保证负责指导开业(指乙方欲开饭店的)。
  12、保证负责长期接受乙方的技术咨询和解答疑难技术问题。
  甲方违反上述责任,乙方通过司法机关或政府有关部门由甲方给予:(1)退回全部学费;(2)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3)处予罚款等处理。
  二、乙方必须做到:
  1、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一切应交费用(特殊困难可分期)。
  2、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服从甲方安排工作,按国家劳动法规与用工单位签订1-10年工作合同。
  乙方如有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批评教育;(2)警告处分;(3)责令停学,限期改正后复学。(4)开除学籍。如有违法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甲方违反,则退还乙方所交的一切费用,并赔偿10000元的经济损失。若乙方违反,则负责赔偿委培单位补助的代培费及500元的学位损失费用。

  甲方:广东省高州市厨师学校           乙方(学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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